请问我国的会计机构是怎么设置的呀,比如隶属什么部门管理,其下设有什么部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7:06:33

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

总会计师条例
第十五条 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
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

根据上述法规,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会计机构的设置是:
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企业会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人员。
其中:企业会计部门的总会计师行政上由企业董事会领导,业务上由地方财政部门任命。

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