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传销吗?如果算,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15:32
我爸爸和3个朋友在两年前经人介绍开了个万达利的门面店,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营业资料。一年多前,万利达总公司被查,而我爸爸的店面也被工商局查封,理由是非法经营和传销。

他们的操作模式是销售保健产品给下线和直接客人,在店面提供保健知识讲座、体检和仪器治疗等服务(店面店租前半年由总公司垫付)。在营业期间发展了17个会员(全部是自己或合伙人的亲戚)。会员入会时需缴纳2万元购买产品,而总公司会给予其上线4000元/会员的奖励。同时还有一些零散客户销售。总营业额30余万元。

现在检察院以非法经营传销名义起诉我爸爸及合伙人,说他们是同谋、帮凶。
但我爸爸是农村人根本不懂法律,也不懂什么传销,以为开店经营完全合法。而且也完全不知情。而发展会员所赚到的6万多元大部分也用来购买店面检查治疗设备。整个经营过程中,不但没有赚到钱,连自己投入的会员费都没有下落。

请问这种情况,我爸爸自己都受骗的基础上,算同谋帮凶吗?如果涉及判罚,会怎么处理? 万分着急,请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帮帮忙! 感激不尽!

首先要看他们的产品是不是合法的,其次是看是不是物有所值,如果这两个都不满足那就没办法了,不过念在不知情和不有营业执照之类的估计会轻判的。
我不是专业人士。。。。

主要是你爸爸提供的场地就有点麻烦!你看看你家有没认识的法律方面的熟人到派出所里走走关系!主要是你们家里要说好话!不然钻不了空子

所谓传销其实也是营销的一种形式,但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其主要特点就是以建立整体销售组织为形式,销售者即位消费者,每个消费者都可以为自己发展下级会员,以达到为自己盈利的目的。其组织形式呈金字塔形式。具有上下线的关系。

没办法!你爸算是传销的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