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县下的镇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40:08
有并乡建镇的,也有镇管镇的,那他们有什么区分么,他们各自都有什么全名?建制镇指的是哪个?

他们要不太简单,要不太复杂。
根据我国宪法,我国行政区划分3级
省,县,乡。
工业化的称市,农业化称县。
工业化程度高的称镇,农业化程度高的称乡,乡与镇平级

啊 这个呀
并乡建镇 MS是指把大点的乡 和周围的乡合并成一个镇 镇管镇是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些县的县城设在哪个镇 其他镇就称为辖属镇

中国的行政区域理论上只有三级。
第一级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和省没啥区别,只不过少数民族较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如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级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同上),不设区的市(即县级市),区
第三级乡级行政区,乡,民族乡,镇
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划分,宪法如此规定,事实并不一样。除4个直辖市、海南省以及部分省实行局部的省直接管辖县、县级市以外,中国全境以“四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 就是说,在县级和省级之间,还有个地级市(也就是设区的市)。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之类,都是各个区内部更细的划分,类似农村里的村,大队。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
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撤乡建镇,撤县建区是为了加速城镇化,提高地级市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