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大学生实习期未满离职算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34:19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 尚未毕业 现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实习 实习期为6个月 现工作3个月后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想提出离职 当初签订了合同 也经过了酒店的正规培训 请问现在合同未到期我离职算违约吗?合同上给我的岗位培训的注明是培训生 培训生和实习生一样吗?如果现在离职酒店向我要违约金合法吗?如果需要缴纳违约金 那么违约金大概多少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谢谢 不甚感激

实习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不会存在违约金问题的,放心吧

看签订的合同的条款对于此事有无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有约定的从约定。

应当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是不知道你的合同里是怎么写的,如果关于培训等费用做了约定的话可能要支付相关费用。最好带着合同找个律师现场咨询下。

实习不存在违约金问题 因为你们还不是雇佣的关系 签了合同 有不恰当的地方 法律也是不支持的

这是一个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上的违约金的约定。因为劳动合同是人身性质和财产性质的结合。而合同法上的合同仅仅具有财产性质。

培训生,意思是说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用于劳动者个人的提高。在劳动者个人提高后,应当为单位提供约定期限的服务,以折抵单位为劳动者因个人提高而支付的培训费。

实习生是,你直接在单位实习。实习期满,单位根据劳动者的表现,决定是否留用。

那么关于培训生的相关规定就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其中第二款是说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不履行或者不恰当履行约定服务期的时候应当赔偿违约金。赔偿的数额是,(培训费)除以(约定服务期)再乘以(未履行的期限)。

基于上述原因,你应当赔偿的数额应当是培训费的一半。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的就业限制的条款。

基于上述理由,单位最多可以向你主张大约培训费用的一半的违约金。再要求你作其他赔偿都是违法的。

另外,在你在职期间,单位应当向你核发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提供法律要求的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