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是否需要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23:34
那如果支撑判决的理论过分超前而使社会大众不解,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官是否应当向现实妥协,放弃原有的观点?

我觉得应该是默认认可的,因为理论上法律体现了民众意志,法官依法判决,自然也是依民众意志,所以判决一定会得到普遍认可
至于你说的问题应该是法律的社会化问题,这个问题就相当法理化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我觉得至少是不会存在很超前的理论的,因为既然理论存在,必然有其实践的基础
一般来说,法官判决的时候就应当考虑到判决作出以后的社会影响。

不要,法院依法独立审理,不受任何个人团体干涉。

法官是根据法律判决的,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