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鉴定和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9:22:39
我爸以前在厂里上班,工作期间失去右手食指大概3公分。请问能办理残疾人证吗?另外想问下,由于时间长了现在还可以追述工伤问题吗?

失去右手食指大概3公分。按照工伤评残标准能认定为10--9级伤残,不能办理《残疾人证》,不属于残疾人的范畴。

关于追述工伤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

只能办理伤残鉴定。有了医疗专家的合法伤残鉴定级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才有依据。

只能进行工伤鉴定
残疾的标准还差的远:4级 肢体 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部缺失。

老工伤没有规定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