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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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简称国家交通运输部,英文:Ministry of Tran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MOT
  [编辑本段]成立日期
  2008年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设立交通运输部。是政府大部制改革的一个步骤。200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挂牌。2009年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复了交通运输部的“三定”方案。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编辑本段]部门机构
  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编辑本段]交通部职责
  (一)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