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劳动福利、企业管理人员威胁利诱、非法用工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4:35:53
天津某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4月1日起将原工程部、保安部、保洁部及部分客服人员在未正式通知情况下将该几个部门的员工整体归入天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期间未通过任何书面通知员工有关体制改革事宜,商业管理公司将该几个部门员工的档案资料全数转移至物业公司人事部门,当员工索要劳动合同时商业管理公司人员声称以转至物业,而物业人员拒绝员工索要劳动合同,物业公司管理以来将原商业公司赋予员工餐补费用大大缩减,从原来10元/ 每餐改为5元/每餐。建立不合理劳动制度,每日清晨要站队报名,严重侵犯个人工作权利。该项目经理邵某某声称:他管辖员工见到他必须和他打招呼,如有3次不打招呼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将原有矿泉水供应等福利剥削并不提供正常饮用水。由于人员紧张安排没有安全操作证员工进入电站35KV运行班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物业公司管理以来该项目管理人员以各种威胁手段进行管理动辄叫员工回家或离职。并不受理员工任何合理福利争取工作。请问有关大侠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无管理权力,员工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合理申诉。如遇不合理待遇到哪种维权单位进行维权举报,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进行举报。
不是公司不签协议,是根本没有和原公司终止劳动协议就要这些人服从新的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且劳动协议还都在新公司那里。

您好,劳动单位违规的有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公司不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们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企业重组或者合并,应当与本企业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同意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不同意为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自行再就业。

可以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