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具有报考省直公务员的资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20:18
本人2007年底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2008年7月被录取为某国家直属机关公务员,
因为在外地工作照顾不了家里,
现在想参加本省的省直公务员考试,
不知道我具有这个资格吗?

我们省关于不准许报考的公务员是作了如下规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7年以来招考的本省公务员(含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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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予录取时这样规定的: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省、市(州、地)两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第一条的“2007年以来招考的本省公务员(含选调生)”,我觉得自己不属于“本省公务员”啊,有知道的么?

呵呵,不行啊 。国家的上班一般最低要工作5年的,就算你考上了你们省的公务员,你的档案单位不放你还是没办法。安心工作吧!

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呵呵,您就现在国家直属机关工作吧。不能再参加公务员招考了。有可能的话,考虑调动吧。

要五年之后了

五年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