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无证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14:46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未打转向灯,还未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无牌照,两车相撞时电动车原地未动,摩托车试图躲避,造成电动车方小腿骨折,摩托车方至今昏迷不醒。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法律法规中对于摩托车无牌照无驾驶证肇事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最好能给出具体的法律条文。谢谢!!

具体的法律条文也要看电动车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是如何说的,比如说他说我是直行,那和转弯就是两个性质了,他说我开了转向灯,那也不一样。还有就是交警部门要定责任可以定摩托车主要责任,也可以定他全责,一般不会定同等责任。要定电动车次要责任的证据很多,比如说询问笔录,你说转弯的话就可以定了,因为转弯要让直行,还有就是可以把电动车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如果不符合电动车标准的话甚至可以定同等责任。至于对方无证驾驶是定主要以上责任的依据,但是无牌和事故没有直接原因。
还有你的叙述不是很详细,两车相撞怎么会原地未动,起码倒地了吧,那就可以判断行驶方向,摩托车试图躲避的话和电动车就有接触点。

《交通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