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法的运费抵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22:47
08年注会税法教材上说"外购或者销售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现有一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一批,普通发票著明价款为200000,另支付200的运费.要求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
答案是:200000*10%+200*7%,
请问:这里的购进废旧物资应该是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的范围,为什么此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哦,那法规改变后,购进废旧物资可以开专用发票并按17%的税率计算进项税吗?

从今年开始,你不会有这个困扰了。

因为从今年开始,废旧物资不免税了,也不能按照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10%进项税。

不过我稍微解释一下,"外购或者销售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中的免税货物是指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免税货物。像外购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可以凭自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支付外购自产自销农产品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的。

楼上正确,补充一点:现在废旧物资取消免税和取消购进废旧物资按10%抵扣后,购进废旧物资和一般的商品是一样的如能取得专用发票则按17%抵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