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室房屋租赁的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51:08
我在前几个月租了北京一大厦的地下车库的一部分,作为餐厅使用,属于商业用途,共实用面积720平米,但是合同上写的是面积720,没有注明是建筑面积还是实用面积。我装修到一半了,现在大厦要签补充协议,准备把原来的720米加到1020米,说是应该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不变。这样的话我就多了很多成本。请问大厦这样的补充协议合法么?注:地下车库高于2.2米。

你好!
他们这么补充,不存在合法与否的问题,合同法领域,实行意思自治,约定大于法定,即·法律只要没有相反的强制规定,你们就可以随便约定。
他们的这种做法,无非就是想得到更多的利润,你们之前有有效成立的合同,主动权在你,你们不同意修改,他们从法律上来看是没有办法的,如果他们说,不补充协议,就不履行合同,那他们要承担基于原来合同的违约责任。
另外,高于2.2米只能说明,车库的确是属于大厦这方的,如果不足2.2米,他们很有可能没有出租车库的权利。

建议找建筑及合同相关法规看下,觉得有必要就原来的合同做出书面澄清。

租赁合同上面的面积说的就是建筑面积,除非标明使用面积,至于大厦补充协议正规来说当然不合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像他们这样单方面更改协议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