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对总统任期的规定是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03: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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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什么这么规定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总统为统管所有地区、指挥所有军事力量的最高行政长官,拥有行政权,一任4年,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1789年,“国父”华盛顿就任第一任美国总统,后连任,在他第二任期即将期满之时,舆论和国民依然希望德高望重的他能继续连任,但是华盛顿认为,如果自己过长时间的作为总统,会有损于民主制度的推行从而形成专制,这有悖于建国宗旨,于是坚决反对连任,发表了著名的《告别辞》后,卸任回到了家乡,从此以后,美国总统的就只能连任一次,即同一个人只能执政两任,一是保证民主,防止专制,二是表示对华盛顿的纪念和尊重。

在美国建国初期,华盛顿杰斐逊等总统为了防止总统专制和公正性,都自动任期两届,后来成为惯例,二战时,罗斯福总统打破了这种默认的惯例,后来死在任上,接着美国修改宪法规定总统任期只能为两届,使惯例成为法律

美国宪法对总统任期的规定是连续任届不超过两。

4年,不超过2届

连任不准超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