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会计做帐问题,受赠固定资产、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0:40:14
当时接受房屋捐赠借:固定资产82万,贷:资本公积。
数年后现在变卖该房产得80万和少量交易费用,该怎么做帐?
因为会计政策调整后,原资本公积受赠非现金资产计做营业外收入,我现在要如何做帐?
请教专业人士,谢谢。
谢谢各位回答,不过看有些说法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这个有没有定论呢。
另外,没有提折旧,可不可以直接进行处置,变卖价值低于原值的部分就做营业外支出喽?

首先要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借:资本公积 8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营业外收入) 82

变卖: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相关折旧额根据您给的条件无法算得)
贷:固定资产82

借:银行存款(80万-交易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80
贷:营业外收入80

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发生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将收到的资产变现收入减少固定资产清理.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赞成楼上孙正波的思路,即“首先要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