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雇我应该赔偿我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55:27
我是2008.3月25日来到公司就职的,试用期3个月,2008年6月18日签订的合同。到今年2009.6.18合同到期。可现在公司说不用了,公司也没给我上保险,我应该能得到多少赔偿?要具体点的。

有劳动合同就可以申请仲裁,期间未交的保险要求单位补缴.
赔偿应该是4个月工资.(工龄满1年不满1年半,应该是1个半月工资,未按约定条件接触劳动合同是双倍不长,加上一个月代通金).

没有缴社保,可得到双倍工资赔偿,不给劳动仲裁.

应该给你1个月半的经济补偿

广东胡律师:

1、你2008.3月25至2009年5月30日,工作时间是1年2个月,你可得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齐你工作时间的所有社保,这块可能得你结合你的工资及你们当地的社保基数来算,可以打你们当地社保电话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