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租赁合同还是合伙经营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11:41
我和我店铺的房东签的是合伙经营合同,其实也就是个变相的租赁合同。后来发现房子是公家的,是不允许租赁的,其实是个二房东。这种变相的合伙经营合同成立吗?能不能算做是租赁合同?
没有解释的详细点的么?

在没有看到你具体合同条文之前,任何解释都可能是误导。

但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一般的合同,只要不违法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通常都会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合伙不违法,租赁也不违法。

合伙的形式是比较多的,有的出钱,有的出物。传统的合伙是,全部合伙人以其所有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合伙人之间应该按照比例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但是新的合伙企业中冒出来一个“有限合伙”,针对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到底是不是应该完全共担、共享,法律没有明文写清,但我看未必,约定一个保底的收益也不是不可以的。

关于“二房东”的问题,那终止租赁协议的权利也是在“大房东”手里,大房东不吭声的话,你作为“三房东”也没辙!!

一般的合同,只要不违法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通常都会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合伙不违法,租赁也不违法

这是我网上店铺的地址 http://esf.soufun.com/newsecond/saleagent/101004642.htm

房子是公家的,只有使用权,租给你好像都不能成立的。
强烈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
他们才是权威的,也别差那点钱了。

这个不能算是租赁合同,合伙经营合同是否成立要看你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相信你当时签合伙经营合同时是为了节省开支,降低风险的,但是应该考察全面一点。合伙人以房产入股的话就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如果没有房产证明该合同时不成立的。也不能算是租赁合同。

不成立

如果您的合伙人和原房主有合同,并且合同中体现了“不允许转租”等字样,你的合同即无效合同,原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并保留起诉您合伙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特殊要求,您租赁的房子是没问题的。不会产生任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