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奥运会的建议 环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19:40
速度

百年梦想,七年拼搏。13亿人口大国举办,20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奥运,这场超大规模盛会留下了宝贵的公共治理经验。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北京奥运已留下一笔不小的“制度财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奥运会后,公共治理经验不应流失。有关人大代表呼吁,应沉淀那些具有普遍适用价值的奥运经验,让其转化为刚性的“法治规则”,法律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制度财富”。这将使“后奥运”的中国公共管理更民主、更“绿色”、更人本。

  ① 绿色环保 参与更广

  建议:从公权保护为主转向全民参与,适时赋予公民环境权

  绿色奥运带来绿色财富。7年里,北京按照申奥承诺,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共投入1400亿元资金,在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实施200多项治理措施。

  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全市累计淘汰、更新5万多辆出租车、公交车,全部达欧Ⅱ以上排放标准……

  “环保标准更严,公众参与更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绿色奥运,把国际环保标准和运行机制引入中国。要达标,市民贡献很大:首钢等污染企业外迁,机动车限行,执行“限塑令”等,都体现了公众参与。

  为保洁净空气,北京市200多家重污染企业整体搬迁转产。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建议,在修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时,应固化这一经验。规定在居民生活区一定距离内,不能建污染企业;有一定污染的企业从大城市外迁,应迁到人口密度小的地区的非居民居住区,而非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或农村。

  徐显明有一个心愿:通过绿色奥运,逐步实现一种转变——以公权保护环境为主,转向全民参与。“这种转变需要通过立法赋予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

  他建议,在将来修改大气、水、噪声三部“污染防治法”时,应明确净气权、净水权、稳静权等公民环境权,并规定与之相配套的环保及诉讼体制,全民维权,向污染宣战。

百年梦想,七年拼搏。13亿人口大国举办,20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