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能办理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3:58:24
很麻烦,请专家们帮助解答一下:

我有一套房子,是93年购买的,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但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是因为开发商至今未交土地出让金.现在因为想卖,所以必须要办了,去开发商和房管所去问,都没办法,只能打官司....
打官司的后果法律上说的很明白,肯定会判开发商给我办证的,甚至还有违约金。

问题:
打了官司后,开发商有没有权力跟我解除合同呢?

根据高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第九条,假如开发商因为官司而跟我解除合同,那只需最多赔偿当初房款的一倍,可当初买房时只花了不到七万,现在这房子市值在20万以上,如果开发商硬性解约,或者另卖他人,那我不是亏大了?
而在第十九条中规定,因办不了证,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一条中却没说明最高限额,请问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办证,能否以此条向开发商以市值索赔(而不是以第八第九条那样只能是当初购买价的一倍以内)嘛?

急,请专家们解惑。。谢谢

一:当然有权力跟你解除合同。单方违约。就想你付了定金不买一样。赔定了。你说的第八第九条是相对的。法院会根据93年跟09年人民币的汇值判定赔偿。所以不可能只判你得当初房款的一倍(14万)的。
二:以市值索赔的可能性不高。投资是有风险的。但什么精神损失,耽误什么费用的。加起来衡量一下。或许比你的第一想法得到的更多。

还要判利息

打官司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你不要考虑这么多,但是结果肯定是让住户们满意的,不顾你们要了解开发商的资产底细,不然会赢了官司而没办法解决的结局。

可以以市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