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人格尊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04:40
我是一火车站的职工。车站的站长与我素来不和。他调离车站后没几天我就开始备班(我们铁路上人员富余,对自己的岗位不满意,想谋第二职业的人可以算为备班人员,平时不用去单位上班,工资70%,其他待遇不变。)。一年多一点后他又回到我们车站任站长。由于他以前对我的打击和伤害很大,心理十分痛恨他。他打电话叫我去车站,我没去。我不想再见到他。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两次把我年迈的母亲从离站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的家里叫的车站,还上报上级单位车务段,白纸黑字认定我是精神障碍。天下哪有这等道理,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呢?我觉得我再也不能对这个心肠狠毒的站长肆意对自己的打击和伤害忍气吞声了,我该怎样做呢?请各位好心的网友帮帮我,在这里先谢谢各位了。

你可以起诉 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广东胡律师:

你带上相关能证明此站长欺负你成精神障碍的证据(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去法院起诉。

白纸黑字认定你是精神障碍,那就杀了他吧,反正精神病杀人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