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招1人,2人进入考核,第二名还有机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21:41
我以总成绩第一名进入考核,

按招考简章,
1:1.5进入考核,
故第二名也进入考核

但我总分领先仅0.3分

现在招考单位以成绩相差不大为由要录取第二名:
我虽然经过考察、没有受过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但我是少数民族加分,而第二名没有加分
第二名每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我为合格
第二名有学位证,我没有
.........
总之,就是要第二名了
招考单位的这样行为是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讨回公道

可以录取第二名吗?
该岗位不要求学位

谢谢1楼的回答,但是 我的条件完全没有不符合。问题出在通过面试去参加体检的不是一比一,一比二。同时体检、考核第一第二名,现招考单位以考核2个人中,另一个“比较优秀”为由,录取另一个。总成绩公榜过了,没有错。

公务员考试一般为按笔试比例进入面试
而通过面试去参加体检的是一比一
也就是说参加考核只有你一人
单位没有要你有以下几种可能
1.你的专业、民族、年龄等不符合招考条件,尤其是仔细看清招考条件后面的备注,是否要求有学位证
2.总成绩是否算错 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
3.体检有问题 指标没达到或超过标准
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没有如上情况,你的所有项目全都通过,全都符合标准,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你可以联系当地的纪检部门提出申诉
最后,祝你能早日成为国家公务员,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

完全合法,招考简章只要注明1:1.5就具有该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要件 帮你咨询了律师和行诉厅工作人员 证实这一行为的合法性 明白很难接受可是也无计可施 换句话说,要你还是要第二这是招考单位的权利,与考试成绩无关

任何时候他都可以以择优录取为由录取第二名的,这个你到哪里都没有办法的,自求多福,好好准备其他的事情吧。

只要你体检没问题,分数高的录取。敢录取第二名马上去人事局举报,一膏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