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法律·个人尊严·心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53:33
首先说下自己的事。一,我很冷漠,冷漠得脸上无表情,大家说我没人性,所以受大家的排斥(我也自得其乐不用被人吵)。二,我很有个性,很叛逆,而且有时不听人指挥(平时多数不得不服从)。三,因为自己的个性吧,太直,得罪了很多人,有很多人来专门来报复我。QQ等很多帐号都被人拆(有多少个就拆了个多少个),事非到处流传。四,我是问题少女,父母离异家庭背景,多少都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例如:寄人篱下……
我有个苦恋,就是我那时无可救药爱上个男孩,可是,他不爱我,我苦求的后果--被逼放弃高考自动退学(作为学生的我谁会受得了三重压力:学业、家庭、学校).现在,也有三年了,本来在第二年时是很安静的,可是天公不作美,我的百度博客被人拆穿了,自己的那几年的被折磨的事也被人找了出来,之后就几乎每天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另一边就骂声不断……对待那些人,我一向采用逃避的态度(我可不想越闹越大),因为自己知道他们是找事非的不流之辈,在吵得烦死的时候,忍无可忍地骂回一句,他们就越来越离谱,因为他们是在针对我的道德问题。所以,我走到哪,大家就知道我在哪,我的名声也就臭在哪。
置于自己的帐号,简直是我的所有隐私,我的所有负面情绪和心事都在这里。骂人,我从来不会当着他本人的面的,最多在博客骂了几句之后等多几天气消了才删了。害人的事,我是不会做出来的,除非我发狠了,最多给点颜色敬告一下。
以上问题,置于隐私,我尤其看重,我想问下,如果的自己的帐号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拆的话(这样的话,我换多少个帐号也是枉然的),我想保护自己的隐私,我很想报废自己的帐号,但我不能,因为那是我的全部!如果运用法律权力,请你说说,他们侵犯了我什么的权力以及什么法律条例?请详细告诉我,我想知道。我真想告他们一状,太厌了这种生活了!还有,他们是电脑专长的人(也有的是黑客),我无法拿到他们的把柄,无证据,怎么对付他们?
另外,请用心理学说说我的心理,我想做个正常人,我不想被人说我不正常!

我想说你很正常,至少从你的文字表述来看你只是一个受害者。不过,我想给你一个提醒:小心周围的人。做最坏的打算吧,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一个没有做伤害他人的人,所以我想那些在博客上运用黑客技术攻击你的人也许是和你有利害冲突或是受人之托……我也只能从你表述中做出这个比较合理的猜想。
的确网上的东西没有绝对的安全,国家现在的法律也没有办法很有效地保护网上的权利侵害事例,所以把你生活的重心放在家人或朋友身上,会比一个人在网上诉苦来的有效,你说是吗?
还有,你还年轻,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孩放弃学业实在不值,不过人不要活在后悔中,你可以自学考试,也可以找个学校寄读,人都是要活到老学到老的。在学校这个单纯的环境里你不仅可以交到朋友,让自己的性格开朗起来,还可以为自己将来的前途做更好的选择,让那些瞧不起你的人能够重新认识你对你刮目相看。
最后,希望你能打起精神来,一些都会好起来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我国《民通意见》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隐私权为具体的人格权,我国对公民隐私权是以名誉权的名义进行保护的,现实中遇到侵犯隐私权的案件则按照侵犯名誉权处理。、
但是在我国,隐私权的案子很难处理,网络上的隐私权案件更是棘手
你如果要告他们,首先你要有明确的被告,接着要有充分的证据!!
虽然我国网络隐私权在立法方面是片空白,但是不代表就会败诉,貌似有个人肉搜索的案子就胜诉了,如果你真的能确定被告的身份又有证据,完全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我觉得每个人都会把自己的隐私看得很重,你只是个正常的女孩子,这些压力对你来说确实过重了,如果是我,我会崩溃,我觉得你可以好好处理下这个事情,选择好的生活方向走下去。祝福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面 我也特别不喜欢有人随便翻我东西 而且是刻意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去翻 很理解你 你没有问题 你是个正常人不可能别人说你不正常你就真的不正常了 我也有一些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