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承揽合同后,乙方要求调高订货价格,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8:37:25
承揽合同已经签订,订货数5万,分批订做,定金也已经支付,第一批做出一万后,乙方却提出要将货品的单价提高,说第一批赔钱做的,现在不涨价就不做了,但是定金不返还给我,但是当时合同都已经签订,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由于我和厂家为异地,而且我也不想打官司,很麻烦,这种情况下,我改怎么做?

你述合同纠纷可能包含合同违约或者合同变更情形。

第一,双方所定合同已成立,并已经履行了。因为已经出来第一批货,合同已经部分履行。
第二,关于定金的问题,由于合同已经成立并已经履行,定金一般是充作货款,不涉及退货问题,如果约定了返还,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三,对方提及要提高单价,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变更问题。看你们定的合同有没有关于合同变更之规定,如果有,就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你可以同意对方的要求,也可以不同意其要求。
第四,如果不同意对方的要求,你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合同条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如果能双方协商解决最好。万一不行,你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你所在地、对方所在地之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必须是合同没有约定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前提。

可以协商,如果上法庭可定也是调解。可以让乙方给你出一个调价说明,如果可以接受,那你就接受调价,如果不接受,那就申请“仲裁”直接让法院来判定。

你第一笔货的钱付了没有?付的话,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或者,假如实际损失更大的话,也可以要求更大的赔偿。
第一笔钱没付的话,可以冲抵货款,然后再要求赔偿。
打官司不是好选择。最好是协商。至于管辖的问题,楼上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去仔细的查了下法条,对合同纠纷的问题,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话,只能限于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然后就要看你们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了。如果约定了送货上门,就是你可以在当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代办托运的,那么就是那个发货地了。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就看具体的情况了。具体可以参见高法《民诉解释》的19条。
其实,还是建议你协商解决。打官司不仅破坏关系,而且浪费钱,结果双方都没好处,钱都被律师和法官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