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走行证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00:40
父亲于2007年12月24日1点左右在工作中被木头砸伤,诊断为急重型颅脑损伤,保守治疗38天出院,医疗费用是包工头出的,3万多,期间家里人照顾父亲,护理费等其他费用都是自己出的,因为包工头包的是林场的活,所以后来我家人找到林场想申请工伤,林场找到劳动局协调,后签订了一个调节的协议,林场支付给我家里25000元的工场赔偿金,父亲工作是交了保险的。保险金在包工头发的工资里扣除了,所以后来我们想要回保险金,包工头和林场都说这个钱做为了我父亲的医疗费用了。这个大约是在2008年3月份左右。后在2008年8月份父亲因为脑外伤出现了后遗症,继发性癫痫。又入院治疗三天,花费1200多元。出院后一直服用抗癫痫药物。可能需要终身服药。母亲找到当地的司法所,司法所的人说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后来母亲交了470元的诉讼费,这个是2008年8月分就交了的,可是当地的司法所开的收据确是个白条,只有司法所的印章。这样母亲以为就可以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可是后来司法所的人又要求母亲交了750元的诉讼费用,这次开了收据,但是没有印章。几次要求盖章,都已章没有在过几天在盖为理由推托。后来母亲几次追问父亲的案子的事,司法所的人都说快了,并要求母亲带父亲去劳动保障局鉴定伤残,母亲去后劳动局的人说父亲的事已经解决了,不能在要求赔偿了,而且已经过劳动局受理的期限了。母亲对法律不懂,就回家等当地司法所的人帮忙,因为前后一共交给他1220元,母亲以为交给他后就应该能立上案了。可是一直拖到2009年6月份我回家后找到当地司法所的人,他还是说让母亲去劳动局工伤鉴定。我去劳动局后得知确实已经过期了,之前当地司法所的人很肯定的说没有过期,后来劳动局的科长和当地这个司法所的人沟通半天后才说清楚过期的事,也就是说当地司法所的人不知道已经过期的事。后来来到法院。法院看是劳动争议,就说这是劳动局的事,他们不受理,需要劳动局开相关过期的手续,然后又到劳动局开出了过期不受理的手续,到法院后还是不能立案,需要父亲进行伤残鉴定,写明赔偿标准,然后当地司法所的人带父亲找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找到了个主任,主任要走了父亲的相关病例,说要先给司法鉴定所的人看一下,要先证明父亲后发的癫痫和之前的脑外伤是有因果关系的,父亲没有其他病史,二次入院的脑ct也说明是上次受伤部位软化罩机变导致的。后来通过关系咨询了一个厅长,厅长说赔偿能够拿到,只是看你

看了你的案子,提一下几点建议:
1、关于鉴定,你需要先去法院问清楚,你们那边的法院对于什么机构出的鉴定他们才认可,然后你再去鉴定机构鉴定,至于是不是必须通过律师才能申请,问一下鉴定中心需要什么条件。
2、关于诉讼,我个人建议提民事诉讼比较好,行政诉讼你和政府机关打官司,输多赢少,而且时间一般都很长。
3、你的案子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处理,至于律师费用视当地收入水平、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名气而定的
4、我们国家目前没有司法所这样的裁决机关,只有仲裁委员会、法院等,下次不要再上这种当。至于和司法所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他的上级主管机关投诉等解决,这样也比较快,实在不行,找媒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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