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规定了装运期限,没规定交单议付期,信用证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11:12
接到国外开来的一张信用证,在证内只规定了装运期限,而没有规定信用证的交单议付期(即通常说的有效期),这张信用证是否有效?又假设在该笔贸易合同中,有如下条款:“买方必须在某月某日前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应于装运日后十五天在装运口岸有效。”试问卖方能否以合同上述规定,理解为该信用证应在装运日后十五天有效?为什么?

没有规定有效期的信用证是无效信用证,不能使用。信用证一旦开出,就不受相关合同条款的制约了。

合同和信用证是分别独立的,开证申请人开证时要求把合同规定做为信用证里的条款时,开证行应该加以劝阻的。
没有规定交单议付时间的话,应该不迟于装运后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