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不能执行正常的应收帐款函证程序,则注册会计师应如何编制审计报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33:07
注册会计师不能执行正常的应收帐款函证程序,而被审计单位又拒绝使用替代程序,则注册会计师应如何编制审计报告?

应考虑出具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并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沟通。告知管理层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是沟通的过程。

考虑审计范围受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带来的影响:
1.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就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不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时,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如应收账款余额才几万元,远未达到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2.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就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时,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如应收账款余额接近,或综合其他影响接近报表重要性水平)

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可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也是在路上,仅供参考。

那就是审计范围受限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过还是和被审沟通沟通比较好,他的帐如果真没问题他们应该不会不让替代程序,真有问题的话,得考虑审计风险啊,不能因为妥协就过去了,那风险只能是注会担着。

看应收账款的影响程度了,不是特别大的话,看一下风险情况的,可以发表保留意见,如果影响比较大,就要无法表示了。

考虑影响程度,根据重要性,发表保留或无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