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事纠纷,致人轻伤害,法院会怎样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1:45
农村因占地问题打架,我方5人,对方3人,致对方一人一小段肋骨骨裂,没有折,经对方鉴定为轻伤害,另外一人听说因生气,造成脑叶出血,经鉴定也是轻伤害,(我们没有打他的头)。我方希望私了,在医院我方为对方已支付8000余元的费用,但现在对方索要10万元,由于钱太多,我方不服,拒不给钱。如果他们起诉的话,我们会赔偿多少?会坐牢吗?坐牢会坐多久?现在对方已经委托派出所处理,如果派出所协商未果,是否就要移交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这方面的咨询热线。
希望大家给出出主意,十分感谢。

轻伤害一般不会作为公诉案件,如果被害人自诉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法院判决起来会非常轻,悔过态度较好的话,容易判缓刑。

建议你们,该给多少给多少(主要是医疗费),其他的安慰性质的给点也就算了。如果狮子大开口,可以不予理睬。

司法鉴定轻微伤,是自诉案件。
司法鉴定轻伤及以上,是公诉案件。
你说的轻伤害到底达到哪个标准,无法确定。

但不管是哪种,既然到了法院,那就:
1、该赔的钱一定要赔,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一笔一笔算清楚赔给对方。
2、态度一定要好,毕竟打伤人了,该道歉的道歉,该悔过的悔过。即便构成公诉案件,毕竟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该赔的钱赔掉,一般来说会判缓刑。
3、对方太过分的要求不要答应。一切按照法律来,法官会把上述赔偿金额算出来的,再加上一点精神损失费。如果怕因为不答应而让人感觉悔过态度不好的话,就哭穷。不是不想给,而是没钱给。

心平气和的处理问题,打架斗气实在是很低级的事情。现在出了这种事情,接下来,就更要冷静的处理。切忌斗气了。去了法院,和法官好好沟通,通情达理的态度会让你获得一定的诉讼优势。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9试行)》第十一条 耳损伤(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你说的情况,外伤性鼓膜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