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订劳动合同,目前该怎么解决,能获得哪些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26:41
在一个单位工作9年,但只签订了5年的合同~~ 请问,如果辞职,能获得哪些补偿????,《劳动合同法》中是怎么规定的,请附法条!~ 谢谢

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款、第四十六条(五)款、第三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没有经济补偿。

你现在不辞职等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
1.根据合同法,单位赔偿你合同终止费:2个月工资。
2.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稽查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责令你单位给你补缴那4年的社会保险。

你现在辞职:
1.单位没有任何赔偿
2.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稽查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责令你单位给你补缴那4年的社会保险。

就这样,你自己选吧,还有,你问问题能不能说清楚点,9年中那5年签了合同,08年后签没签,这些很重要!!

广东胡律师:

你自己个人辞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除非说你连续工作10年,单位不再给你续签你才能要求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