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失误,我该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对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29:18
我在2009年5月的房交会上买了靠三环路上一处房子,当时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上全说的是住宅,到了售楼部后看了他们布置成住宅的样板房后,再被售楼小姐避重就轻的一误导,没有怎么仔细看合同就签下了合同。后来回家后朋友帮我一看合同,才告诉我实际上它是商业用房,这才知道上当。心急万分,不知该怎么办,自己又到网上察资料,也不得其法。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胜算的机会才会大一些。请各位朋友和专家帮忙想一下办法,对我来说几乎是救命,我将感激不尽,再次谢谢您!!!!!!!!!!!!!!
注:1.合同中有一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要约邀请,楼书,宣传资料沙盘等 均不对合同双方具备约束力。
2.合同中有了上面一条的约定,作为消费者既不能告他“重大误解,撤销合同”也不能告他“广告欺诈”,因为合同中,用途一栏又勾了“办公”我当时没注意。

你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你可以单方主张撤销合同也就是主张退房,但是应承担合同中所载明违约条款的相关赔偿责任,如果你已经交了首付款可以把首付款要回来但应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根据你的描述,开发商在产品宣传阶段有不实宣传行为,你可以向法院以开发商存在不实宣传行为而主张你的权利,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数额,但需要你举证证明开发商该不实行为的存在。

已经签字而且合同上也有注明,恐怕很困难。
他们布置成样板房你有类似照片的证据么。。。
>1.合同中有一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要约邀请,楼书,宣传资料沙盘等 均不对合同双方具备约束力。
这一点个人觉得有漏洞,还是找律师商量一下吧。

个人认为,如果是住宅楼下是商业网点,那就很正常,但是如果整体的规划就是变成写字间或者是公寓,那就是有问题了。看看他们做没做过电视广告。
另外我还有点个人见解,如果他们把住宅变成商业,我想可能也是看重后期的市场,你是以住宅来购买的,后期商业氛围起来了,你的房子的价格也会飙升,但是对于追求安静生活的人还是不会选择的,投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