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安置房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09:10
)我们家的安置房事是2008年8月10号分得,两套:中套120平方米,小套80平方米,安置房的分配是按

户口人口结算,平均每人35个平方米,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
2)爸爸和阿姨与2008年6月结婚,阿姨带有2个小孩,结婚前阿姨知道要分房的事,怕爸爸不肯与其结婚

,写了婚前财产协议,证明离婚后我家的房产与阿姨本人和她的2个小孩没有任何关系;
3)现在阿姨反悔了协议,要求离婚财产重新分割;
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1)房产以登记确权,因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因此,除了你妻子(如果你在分配时已婚)其他任何人均无法参与分配。
2)我国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认定为共有财产。
3)建议保存协议,可以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那就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广东胡律师:

协议婚前签订不存在反悔之说,你阿姨没有权利来分这个安置房,她要无理取闹那就上法院,除非她有证据证明说这个协议不是她签的。

再者此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是你的财产,即使协议无效也到不了你阿姨头上,除非这个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她还能争争协议问题。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解答:
既然有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这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协议,这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并且现在都是你的房产,这个女人无权要求分割。

你好,你的问题不必担心。
首先,房产以登记确权,因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因此,除了你妻子(如果你在分配时已婚)其他任何人均无法参与分配。

其次,我国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认定为共有财产。你阿姨与你父亲写的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你阿姨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是她本人签的字,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无权参与房产的分配。提醒你注意,务必将该协议保存好。

你阿姨和那2个小孩是可以分到的。
写了协议也没用。不要争了,免的伤感情。

按婚前财产协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