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与户口还有人头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49:14
请问各们,我家房子在乡下的一个小镇上,现在听说我们那一片都要拆迁了。但是我们一家的户口都不在房屋所在地,那么,拆迁与户口有必然的联系吗?然后,好多地方拆迁都按人头来计算,而且好多人为了拆迁多算个人头而结婚,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家是长沙地区一个县下面的小镇。

1、房屋拆迁与户口人头的关系是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拆迁而定,按现行政策法规拆迁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两种性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据这个法规在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没有直接联系。对于不是产权人的实际居住人没有其它住所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政府给予廉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3、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但每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按人口分配,按这一政策农村拆迁与户口和人头就密切的关系了。
  4、农村集体经济除了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外,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还制定了章程,规定了集体经济福利的分配方式,宅基地按户按人口分配如遇子女成家分户如何处理各村的乡规民约中都会有约定,拆迁如果是统一建房分配的也是按户口和人头享受集体经济的福利的。

目前我过大部分城市,都实行按户拆迁,按户补偿,跟户口人数没直接关系
农村因为拆迁补偿的是集体所有土地的房屋,所以要考虑到人口的问题

没关系。你这种情况属于祖遗户。按规定,拆除你家房子,要补偿相应的费用。如果有安置的话,你们家有几个人,安置几个,但是,最多不超过4个人。不过,村上土地的分钱,你们没有。这个属于村上的人才能分。但是拆迁和安置是一定会有的。你们属于祖遗户,结婚在多也没用。

拆迁补偿之同评估价和拆迁房面积有关。
户口的作用是,在计算过度费(相当于房屋从腾空到安置房入住这一段时间的房租费)时,有的地方是按户口数计算的,多一个户口就多一个人的过度费。
现在多数地方的过度费也是按面积算的,这就同户口数没有任何关系了。

户口上的人头只是在上海拆迁可以做为赔偿条件,在重庆是以你将要被拆迁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市场价格+装修条件=赔偿金额的。比如 建筑面积60平米+2800元/米(人和工业园现在市场价格2800元)+5000装修费(2001年装修花费了1.3万元,减去折旧费就是5000)。
所以你的房子如果拆迁和人头没有关系的。
我还说漏了一点,你房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