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收欠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2:28:59
我买二手房,已付给卖方一定得金额,剩余的欠款我给打了欠条,现在的问题是我要还剩余的欠款时,卖方不到场,由他妈妈代收,这样可以吗?他妈妈要写怎样的收据才能保障我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以后他认为我没有还钱?
谢谢了,知道的请告诉下,能提供详细的说法还有加分的

1、要求对方给他妈妈出授权委托书,就是授权收取什么款项,要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原件(原件你要查看)、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卖房人签名并留给你);
2、收回欠条,要求对方写个收据,收据上把具体情况写清楚就可以;
3、检验他妈妈的户口本、身份证(是否真是他妈妈);留下他妈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在复印件上签名;
4、最好电话联系他,将他妈妈去收款的事说明一遍并进行电话录音保存,并有第三人见证;
5、找两个第三人一起跟你去还,见证一下;

是麻烦点,这事防止以后出纠纷,但以后出了纠纷你没证据就不是麻烦的事了,可能要有经济损失的。

必须将欠条收回,否则拒绝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