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次要责任的司机,为什么要负连带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4:16:01
我弟弟(年满18)在2008年11月份左右清晨驾驶一辆货车,后面一辆无照无牌的麻木从左边超车时,未超

出我方货车就右转(此时对面无车辆,路上也少行人,他根本不需要这么急就右转),致使麻木挂在货车

前部的保险杠上,随机麻木被掀翻,麻木中三人被甩出,一人死亡,两人受伤,麻木司机受轻伤。
经判决我方负次要责任,麻木司机负主要责任。但麻木司机是一50多岁的老头,无赔付能力。于是死者将我方、麻木司机以及我方车子

挂名的物流公司告上法庭,法庭裁决我方负30%责任,并负连带责任。
我方货车是刚买不到半年的新车,办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地在湖北枝江。

本来就不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上诉,能不能撤销连带责任,胜诉有几成把握?万分感谢!
交警判的是次要责任

关键是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的责任是如何划定的?如果交警判定无责,那你就是无责;估计当初交警就判定你是次责,当时就应该向当地交警支队申请复核。法院判决也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书的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