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滋事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41:20
我有一朋友 在08年底 和一群朋友与另一群人 打架 很多人都拿刀 他没有拿刀 而他那时还未满18周岁时 09年刚满18周岁,年后被公安机关以 挑衅滋事罪拘留 说是属于刑事? 但是整个案件似乎只抓他一人,(他没有任何案底)公安机关以向上级递案为由 将其拘留了半年 到现在公安机关上级又将案件转下来 ,似乎是不构成刑事罪 。公安机关一直到现在都不允许探视,也不给其家人明确的说法 ,家人更不了解法律 所以一直被公安机关拘留,至今有半年的时间了。请问公安机关是否超过了拘留时限?如若超过拘留时限,他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释放?案件是否继续?没有律师 难道就无法解决问题么?如若以未立案为由就可以无限期拘留么?那这样,我们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
请有经验的朋友,律师能够详细说明 回答,我会追加分数的。
请问 情节轻微,是否还构成刑事罪?是否在侦察期间(未立案)不能上诉? 如果上诉 案件将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解答:
你说的大体清楚,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你们对公安机关的办理情况一无所知,这样对你朋友没有任何帮助,根据你说的,这个案子介于犯罪和刑事违法的边缘,要想从宽处理必须抓紧做工作,这种时候最好委托律师,亲属朋友根本不让见。

纠正:寻衅滋事罪
但看着像“聚众斗殴罪”,不像寻衅滋事,除非是无缘无故去找人家打架。
16周岁以上就符合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条件。
向其上级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如果不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
未满18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甚至可以免于处罚。

补充:“情节轻微”是一个社会危害程度问题,像抢劫一类的暴力犯罪(主要八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罪、投毒、爆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情节轻微却还是刑事犯罪,只是量刑上可以减轻处罚;但如盗窃行为,情节轻微,例如纯粹的盗窃,且盗窃数额极小,则不构成犯罪,仅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中的行为不属于八罪,因此如果真的情节较轻,且由于未满18周岁,有很大可能从轻处理甚至不受刑罚制裁(勒令家长严加管教是至少的)。
侦察期间不能上诉。
一审以后,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但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立场(如:应当轻判、不构成犯罪等),另外,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管结果如何,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原因很简单:二审判决结果只可能比一审判得轻而不会加重刑罚,最坏也就维持原判,所以,万一获刑却放弃上诉是最傻的。

公安有两重解决办法。
1 属于刑事犯罪,送检察院公诉。
2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行政拘留。
你应该问公安部门,他们现在羁押的理由是什么?

情节轻微却还是刑事犯罪,只是量刑上可以减轻处罚;但如盗窃行为,情节轻微,例如纯粹的盗窃,且盗窃数额极小,则不构成犯罪,仅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你描述的案情,估计你朋友已经被批准逮捕了,现在属于侦查阶段羁押。

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