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请问被人砍伤了,派出所把肇事人递交到上一级,用拘留15天,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5 13:31:04
事情经过是车辆在曹安公路行驶中,我哥车的前面也有一部车,后面也有一部车,因过绿灯不及,前方急铩车,我哥也随之急刹车,后方可能也是如此;就因为这样,后方车主拿把大长刀砍我们车身一刀,我哥下车解释,还没开口,对方就拿刀砍向我哥,我哥用手正常防卫,导致手掌筋脉砍断,肇事人逃逸,车在现场;搭我们便车的一同有好几个人都亲眼所见,我方报警后,两名肇事者到黄渡派出所自首了;
另外我方录完口供后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对方家属不但不慰问受害人伤势情况,一再问询和解结果,没给对方回答时,竟口出“这件事如果弄不好,你们就试试...”的狂语,表情毫无愧意!
对方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而且对方请了本地熟人,可能是到派出所说情的,法律会因此估息这种人吗?我哥是个已婚家庭,有个女儿不到20个月,一个儿子还没满月,老婆还在家坐月子,过了年家里借了很多钱刚买了货车,一家人就凭开车、运蔬菜能多挣点钱,经济情况本身就不好,现在家里主要劳力至少半年时间都不能劳作,请问我们怎么要求对方赔偿?又应该存在哪些赔偿项目?谢谢

广东胡律师:

直接去法院民事赔偿起诉,要求以下赔偿,不要跟对方在那里扯,以法律来解决: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你哥可要求做伤情鉴定,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对经济损失,注意保留就医凭证,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