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同居至今有三子女请问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3 07:27:49
我父母结婚未办理结婚证书,婚后生育3子女,不知道这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成立,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
我现年18,从2006年---2008年父母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大打出手,至2008年5月,母亲被父亲痛打,跟另一男子同居<其男子已离婚>,我母亲走时爸爸,爷爷.奶奶.让我母亲直接走人,夫妻共有财产也没拿,3子女由父亲抚养,之后我父亲与另一女子同居,现快一年,我父亲将我母亲告到法院,要让我母亲拿抚养费,我母亲也同意要我们三个孩子,她也不懂法,去问了律师,律师说如果官司打赢了,要收财产的10%?<请问我们要怎样做啊?>
而切财产纠纷很厉害,
我母亲要怎样做啊?

属于事实婚姻,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你们子女都大了可以表达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就需要付抚养费。律师愿意请就请,不愿意请就自己表述好了。

是的你们属于事实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之前都属于事实婚姻94年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