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们帮我看看 我这算不算侵权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31:54
本人注册了xinhuashucheng.com 想在网上卖书 想取名字叫‘新华网上书城’
怕侵权现在叫信华书城,但不好听 我还是想叫‘新华网上书城’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这算不算侵权
PS: 我不卖盗版书 也不使用新华书店的LOGO图片 只是名字沾有新华两字 谢谢了
带有新华两个字 和书有关系的 我就不可以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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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五楼的朋友
我还是叫信华书店吧
要是叫信华书店也算侵权那我就无语了.

1、商标有驰名商标、普通商标之分,对于驰名商标法律法规有更严格的保护措施。

2、新华书店属于我国的驰名商标。

3、“我这算不算侵权”;算。依据是: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4、“带有新华两个字 和书有关系的 我就不可以做对吗?”:是,而且不仅是“和书”有关系的,即使是没有关系的商品或用作企业名称也不行,以下规定供参考:
(1)《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2)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5、商标侵权,一旦被商标所有人发现、或是被人举报或被工商部门发现的,会被处罚并赔偿商标法权利人,没发现之前没什么事。

新华书店作为驰名商标可以排除其他商标对新华二字的利用,尤其是同类,所以你卖书想取这个名要慎重

哈哈哈,改成兴华的,支持楼主的兄弟。

兴华也很好啊!

如果带有盈利目的是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