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失手打死人,为何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判过失致人死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56:11

故意伤人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样做会对被害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依然这样做属于故意杀人罪。你知道殴打对方会对对方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根据情况会判故意杀人罪

因为打人就是故意伤害 打死了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举个例子吧:

我从楼梯口冲出来,撞了门口的人,此人挂了,我是过失致人死亡。

我出楼梯时与人发生纠纷,我本来想揍他两下,让他吃点苦头,结果失手打在要害,此人挂了,我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不知道这样说清楚不,一个有伤害的故意,一个没有。

广东胡律师:

这个就要看具体的情节,而不是仅凭你的这个描述就能全盘一概而论的。

张明楷著的《刑法学》上讲到:故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故意,一种是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就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里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里态度。
过失有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责任形式。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责任形式。

你自己对比看看再分析咯,看是属于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