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险案例怎么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34:07
甲和乙是还是夫妻关系时,甲为乙的父亲丙买了一个保险,受益人是甲乙的儿子丁(未成年),而后甲乙离婚,法院把儿子判给了乙,但甲仍继续支付保险费,后来丙死了,保险金归丁,但甲抗辩说他一直支付保费,应该把钱给甲,或者至少分一部分给甲。
这个案例中的保费到底给怎么判?

谢谢啦,帮个忙!

保险金是应该给丁的
因为保险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收益人是丁
在保险合同中,合同主体是分为当事人和关系人.其中当事人为保险人合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关系人
投保人负有缴纳保险费的责任.受益人才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案例中受益人自始至终都是丁,无论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都未曾提出异议,那么保险金的判定也很明了了.甲是无权请求保险金赔付的

丙如果死了,按合同的收益权就应该是丁,丁如果未成年,可由监护人代其保管,可是监护权在乙并不在甲,也就是说按法律上来说甲分不到一分钱。当然法律不外乎人情,考虑到甲继续支付保险费,如果乙觉得甲真的困难或者自愿分给甲一部分的话那就是乙个人决定的问题,只能通过双方的协商来处理,在法律的立场上甲是没有任何理由拿一分钱的。受益权是大于继承权大于债权的,也就是说就算丙生前欠了甲的债都不能影响丁来收益这份保险金。
个人觉得楼上说的很对,既然丁是甲的儿子,这个钱给了自己儿子没必要去争了,当做抚养费是正确的。

而且这笔钱不得用来抵扣甲应付的抚养费,真惨

这个保险金应该是丁的,保单上已经说明,至于甲交的保费,那你们俩都离婚了你还在帮着交吗?再说保险不是给了甲的儿子吗?就当是抚养费吧

给收益人丁,毫无疑问,投保人没有保险赔款的请求权
如果丙死之前甲去退保,退保金给甲

保费给丁,因为他是这份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