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去世前欠下房租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03:55:38
我们以前向房管局租了一间房子,在交了几年房租之后由于房租调整不合理,我们去交涉,但又不理我们,于是就一直没有再交房租。已经五,六年没交了大概欠下6万多元!但一直就只给张盖了章的小纸条催交租金!却没有赶我们走,所以一直住下去!之后我和妈搬走去亲戚家住大概住了两年了,就只有爸依然在那边住!现在爸去世了,当年签合同的是爸,而且现在我和妈已搬走了,那么现在还需要交纳之前的欠款吗?一直隔了那么年的房租费,都没有和我们当面交涉过,房管局还有上诉的权利吗?该怎么做才不用交回那几万元呢?现在为了搞爸的身后事已花光了蓄,还欠下债款,我该怎么做好呢?
谢谢下面的回答 , 那么是否我放弃财产 就不需要 交换 之前的欠款? 有相关的条例可以说明 房管科 不会追回那笔房租吗? 而且房管科那么多年都没采取什么行动,他还有诉仲权吗? 一般的是2年 ,特殊的是 1年 但已经过了 很多年了 还能 提出诉仲吗? 能具体说明下吗? 谢谢了

建议你放弃这处住房,权利和义务和责任是相互的,你有权利居住,但同时你有义务和责任交房租,房管局的房租调整不是个人行为,另尊生前的债务由继承人负责,除非你放弃这处房产,不放弃就必须要交您父生前的房租,房管局是随时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