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两年合同满后房东收回商铺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48:38
我的合同签的中两年,2007年6月1日2009年6月1日到期,可是房东5月22日才来告诉我他要收回铺面,说给我3个月时间找别的地方。说自己要做。
注:我当初是在租他铺面的人手中转过来的,花了一笔转让费。房东也是知道的,另外,合同上的名字是我房东的弟弟,现在是房东的儿子说要收回去,但是又不给我转让费或者赔尝金。你们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谢谢!

如果你们的合同上没有注明房东有续约的义务,或者没有注明你有优先租用权(就算有,如果房东收回去自己用也没辙),那房东收回房子是合法的。
至于转让费和赔偿金,如果你们的合同上没写,你也拿不到。

另外,一般情况下,合同上会写明提前多久通知对方的,如果房东过了那个时间,你倒是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