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到意外伤害的孩子,幼儿园该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08:18
孩子在幼儿园课间游戏时,自己不小心撞到花园角上,眼角缝了6针,可能将来会在面部留下疤痕(女孩),现在脸都肿得变形了,看了真叫人心痛。我们该如何与幼儿园交涉?他们有哪些过错?该承担哪些责任?

广东胡律师:

幼儿园的孩子在学校里面上课,幼儿园是要承担监护责任的,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及监护人照顾的误工费等民事赔偿的。

只要学校未尽管理职责便应对学生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具体数额要看治疗费用及后续费用等予以确认。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直接去找幼儿园领导,因为小孩在校园内受伤,而且是上课期间,那么老师没尽到看护责任,应该赔偿所有的医疗费,如果医院认为需要加强营养的,还需赔偿营养费。如果孩子的伤不是很严重,大概的赔偿就这些了。

院方负有民事赔偿的责任,是由于院方在上课期间对孩子的照顾不周导致孩子出现受伤的。情节比较严重,可要求院方赔偿所有的医药费及美容费,精神损失等。。。。建议索赔13万
若院方不同意可以上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评估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