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关于托收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46:07
详细:国内某公司以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据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后来得知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据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相关规定,托收银行对任何讯息、信件或单证在寄送过程中迟延及、或遗失所产生的后果,或对CABLE、TELEGRAMS、TELEX的传送过程中或ELECTRONIC SYSTERM的通讯过程中所产生的迟延、残缺或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术语的翻译或解释的错误,不负任何义务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