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族本位主义??从法律词汇派生出来的么??中国家族本位主义的历史根源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9:58:22

家族本位又称家族主义、家属本位、家属主义,内涵相同。

  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是亲属法学的基本范畴,但二者的准确含义究竟如何,在现有的著作中却很难查询。

  “在家族主义,夫妻、亲子等关系,均以家族主义为脉络。依个人主义,惟于亲属法规定夫妻、亲子等亲属关系,而无所谓家”。(12)“个人主义乃以个人为国之单位,家族主义乃以家为国之单位;采个人主义者,其法律之规定,有住所而无家,有亲属之关系而无家长家属之关系;反之,采家族主义者,于亲属之外,更认有家之存在”。(13)类似的论述并未真正阐明二者的区别。

  简单地说,家族本位是等级本位,在家族本位下,家庭成员中存在家长和家属的区别,家属不是完全主体,不享有完全的人格。而个人本位是非等级本位,在个人本位下,家庭成员中家长和家属只是一种习称,并无人格意义,各家庭成员均是完全主体,享有完全的人格。义务本位与权利本位的对立,在亲属法中即表现为家族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对立。而实际上,家族本位和个人本位之争论,集中表现在亲属立法中。

  为进一步理解家族本位的含义,需要澄清两个概念。一是“家族本位”中“家族”的含义。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释“家族”为:“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但“家族本位”中的“家族”并非此义。“家族主义”这一法律用语不是汉语中原有的词汇,而是在移植外国法时从日语中引入的汉字。汉字“家族”在日语和汉语中的含义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中国现行之家属制度与日本现行之家属主义各有不同”,“日本向来有家法无宗法,其宗寓于家”。因此,“虽取家属主义,须宗为宗,家自为家,方于中国家属制相合”。(14)概括地说,我国宗法制度之下的家族本位之“家族”,就是“同居共财”的亲属团体。“同居共财”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因此,我国的“家族本位”本质上是“家本位”,与通常意义上的“族”无关。当然,在宗法制度之下,“家”本位与“宗族”的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二是“家族本位”在罗马法和我国传统亲属法中的差异。虽然罗马法中的亲属法和我国传统社会的亲属法都是家族本位的立法,但二者的具体内涵并不相同。罗马法中的亲属分为法亲、血亲和姻亲。其中法亲是完全依市民法规定的亲属关系,也就是父系亲属关系。这种亲属关系以男性为中心,以家长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