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懂法律是朋友帮忙了,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46:22
我朋友在一次吵架中被别人用菜刀砍断了肌腱骨,缝了7针(有医院的鉴定证明)当时110到现场的,并把对方行凶的刀具拿到派出所做物证了。现要定案,但没有人证(虽然当时打斗时有几百人在场看到的,但签于自保,怕以后有麻烦。都不肯做人证)。派出所说一定有人证才可以定对方的罪,但物证是没有什么用的。请问法律是不是有这规定?难道没有人证就不能定对方的罪了吗?
急!!!请教懂法律的朋友帮忙了,谢谢

我朋友在一次吵架中被别人用菜刀砍断了肌腱骨,缝了7针(有医院的鉴定证明)当时110到现场的,并当场把对方行凶的刀具拿到派出所做物证了。现要定案,但没有人证(虽然当时打斗时有几百人在场看到的,但签于自保,怕以后有麻烦。都不肯出来做人证)。派出所说一定有人证才可以定对方的罪,单物证是没有什么用的。请问法律是不是有这规定?难道没有人证就不能定对方的罪了吗?

我建议你直接找你们所在区(县)的检察院,到申诉部门要求检察机关要公安局立案,如果公安刑警部门立案,就是一起伤害案件,警察破案会自己找证据的。而且你所说的情况不清,医学鉴定伤情是轻伤还是重伤。

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证据很多种,不一定非的要证人证言,据你所述,该案是可以有检察机关公诉的,该案中间有物证(菜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还有当时公安派出所应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如果公安立案,还有被告人供述啊,这些如果形成证据链,是可以破案 的,不一定需要证人证言啊。

一般,你去检察院申诉,公安都会立案的,如果不立,公安是要说明理由的。

还有,你如果自己带你朋友和他的医学鉴定可以去自诉的,即使没有足够证据,如果法院认为必要,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并移送检察院起诉的。
我是一名司法人员,据你的说法,我猜测你们那么那个派出所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是怕惹罪对方或者是为了政绩,可能还会找你们调解的,建议你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政法机关不是官官相互的,是可以信赖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非得有人证才能定罪的。只是要求证据要形成一链条,能互相印证。有的案件没有证人作证也能定案的。
作案工具上一定有行凶者的指纹的,一鉴定就可知道了。

这是证据制度有规定的。
首先,什么东西要能称之为证据要具备证明能力和证据效力(即合法性)。
所以,刀从形式上看如果满足物证的法律要件,才可以叫做“物证”。而物证的法律要件是“双关性”:即它一方面与案件有联系,另一方面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存在联系。就拿刀来讲,一把刀作为物证的证明力不是体现在这把刀是做什么的,而是体现在刀上有谁的指纹,这个“谁”一定要是与案件有关的人物,而且,这枚指纹主要用于证明这个“谁”在案件过程中因何原因留下了指纹。
其次,定案定罪要求证据充分,即指所获证据足以证明一个案情事实,否则就需要补充证据。物证因其客观性较强,证明力通常排在前面,但是,如果物证不满足“双关性”,公安局还是有理由认定证据不足,不能定案。

拿这医院证明再把那把菜刀拿去指文坚定

没有这样的规定,是公安局在搞歪。
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去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