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高人,不知道的就不要复制粘贴那些理论来,我要简洁的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25:09
我家在物权法颁布之前跟某开发商签订的门面房买卖合同,但没办理登记和房产证,现有人去法院告说我们没有所有权,请问我们是否具有所有权。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我们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前所签的合同,是否具有物权效力
?谢谢了,恳请高人指点,高分悬赏!
现在是开发商欠那个告我们的人钱,但无钱支付,那人就去法院申请了保全,要求法院判我们没有所有权,而把房屋判归他。他没有房产证,也不是善意第三人,而且去法院告我们是最近通过非法手段购得,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们是否还可告他诬告? 开发商也没有一房二卖

广东胡律师:

对方所告确实是属实,没有办理登记及房产证,你们这项门面房买卖交易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去房管所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和办理了房产证,你们才对此房拥有所有权。

你这个难以告人家诬告,只能怪你们为何进行房屋买卖前不去看清楚人家的房产证就进行交易。

再者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权属登记并不是是《物权法》颁布后才存在的,之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就有了相关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对于不动产,判断你家是否拥有这套房的所产权的依据就是看你是否登记和办理了房产证。

有合同已能证明你们之间的交易行为的存在,但不能证明你是否享有所有权。

关于不动产的权属登记并不是物权法出来之后才有的,之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就有了相关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对于不动产,判断你是否享有产权的依据就是看你是否登记。
当然,现在不知道你们既然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为什么没有办理产权证,还有是什么人告你们,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那就比较麻烦了,建议你们就具体的案情找个专业人士咨询一下。

1、与物权法无关
2、你家有所有权,只是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产权证,此时你家已经拥有了限制的所有权,因为无产权证。
3、如果“有人”现在持有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子归对方,开放商赔偿您家损失。所有最主要的现在办理产权证。
虽不是高人,但有一点见解,仅供参考

您的买房在先,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已经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除非有其他法律上规定的可撤销情况,否则房子就是您的,您只是在等发证。

从以上内容看,合同成立但是并不拥有不动产即门面房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一般依当事人的合意而产生效力,但不经登记也可在当事人间产生效力,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你家没有进行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

物权法没有溯及力(法律的溯及力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你们没有进行房屋登记,那么,不具备所有权。但你们与房开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出现一屋二卖的情况,则可以说,房开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你们可以要求房开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撤消合同(撤消合同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