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消失的23岁生命能获得精神损失费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30:59
受害人是一个当过两年兵,后到深圳一家国企上班三年的23岁小伙子,在部队期间表现很好,曾获2次“优秀士兵”的称号,在上班期间从生产线上的一个工人升到办公室的文员。上边有疼爱至深的88岁奶奶,55岁父亲,54岁母亲和爱他至深的未婚妻。他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失费。
他是在深圳务工3年后在2008年12月辞职回家 事故责任人书上认定是对方全责(对方是酒后醉酒驾驶,在斑马线上逆向行驶,致使当事人死亡,后逃离现场) 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了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对方也没有出面要求调节.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一项在深圳的标准是十万,还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按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赔偿,就有近七十万的赔偿。是怎么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的?还有,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如有需要,可以继续咨询。

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精神损失费赔偿要求很难得到支持,除非有他人侵权,可以要求伤害赔偿;
从判例上看,交通事故赔偿多在20-50万之间,具体视本人身前经济实力而定

他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失费。
人都死,还有什么意思,如果是家人索赔的话,建议还是听律师地

是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