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公司辞退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58:38
我07年11月入职一家公司,现在真好1年半。今天告知我明天办理离职。我想问一下根据劳动法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还有就是根据什么标准来赔偿。我有的同事赔偿2个月,有的是3个月。我很迷惑,具体的劳动法规我也找不到。

1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前提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
2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按双倍工资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你如果有和该公司签署合同的 就应该按合同违约来处理!如果没有就只能按赔偿3个月来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有一个的的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