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帮人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31:52
一个朋友开公司想用我的名字,也就是我做法人代表,我不出资不分红,不参与管理,就是除了我是法人代表外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想签一个代理书,让朋友代理我管理公司所有的事务,而公司所产生的所有民事和刑事责任与我无关,这样可以避免我的法律责任吗?我想可能不行,请问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帮助我既帮助朋友又可以避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呢?

担心就不要做。谁知道将来有什么事发生。
没有利益却有不可预知的风险。
我有过同样的事。当时我是拒绝了。

应当拒绝!对你对你朋友都好。如果要出什么法律责任就找到你头上。还有,因为法人代表是你,即使触犯法律他们也很容易摆脱当然这只不过他心理的想法因此可能办事大胆与莽撞。

出了事你就是当事人啊 大哥

如果你当法人代表,出了事警察就会第一个找你。你如果签一个代理书,让朋友代理你管公司所有的事务,那公司还是要有法人代表啊!出了事还会先找法人代表,再找公司管理人。如果是你的公司,那就必定和你有关系!责任是逃脱不了的。开公司那好是好事,但总是怕事,那就是不好的表现。你只要尽你的努力去管理公司就行了。要相信: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事出了是要有人承担责任的,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