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辞职补尝问题!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1:25:24
本人从07.06.21进入这家公司工作.签定2年合同.这个月的21号就到期了.前两天公司拿了一份新合同让我签.续合同到2012年的6月21号.我签了.可是我下个月十号就想辞职不做了.那么我在我工作已经满两年.又签了新的合同期间.我想辞职的情况下.我在什么情况下能得到公司的补尝金呢.?我知道自动辞职是没有补尝金的.只有公司把我辞退了才有补尝金吗?

我前两天是不是太鲁莽了.如果当时不签续定合同.那我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尝了?
还有.这两年来公司每个月都在我的工资里扣了88块钱社保.那么我辞职后.这两年扣的钱是不是都没了?

请法律人士告诉我一声.谢谢.
喔!!!我想到一个问题!!!这公司今年开始.每个月都拖欠工资.合同上是写着当月30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可是现在他总是把工资拖到第三个月的中旬左右才发.
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补尝吗?

1、你也知道:知道自动辞职是没有补尝金的,只有公司把我辞退了才有补尝金。这是不容置疑的,你自动辞职公司不补偿你任何,只有找个借口让公司辞掉你,才能谈补偿的问题,不过比较麻烦。
2、你签新合同是比较鲁莽了些,欠缺考虑,既然已经准备辞职了,就不应该再签合同,你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3、这两年来公司每个月都在我的工资里扣了88块钱社保.那么我辞职后.这两年扣的钱是不是都没了?
不会没了,永远在你的社保卡户头里,以后可以累积。

搜集一切漏洞,尽最大可能去主张权利。你可以以此为由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否支持还要看具体情况。

要拿到补偿,除非用人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有以下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公司没有降低你的待遇要求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而你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一样拿不到任何补偿。所以不用太过于伤心。

只有公司在辞退你的情况下才有补偿的,你自动辞职的话就没有了。
如果不签的话,合同到期时有两个月的经济补偿,因为你做了两年。
社保里的钱还是有的,不用担心,找了新工作之后可以转过去。

你确实有些卤莽,你这种情况想获得补偿金已经很困难了.
获得补偿金的条件是:公司解除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有违约行为而导致你解除合同,而你的情况是公司跟你签合同,而你肯定找到新单位了,而且新单位肯定比老单位好,所以建议你也就不要在意要那2个月的工资了.
再说,在一个单位工作一场,不仅仅是经济关系,还有好多人情呢?!
不要 太在意金钱了,还是人情重要!想开些,如果你确定下月10号离开单位.

你会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因为你又签下了合同。公司不追究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