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提前解约会有哪些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39:51
所依据的具体条款有那几条?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补偿金数额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用人单位而言:一是按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无法继续履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对劳动者而言:一是服务期未到期并约定有违约金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是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其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